2021年“五一”、端午作风建设进行时(二)

作者: 时间:2021-06-15

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“五一”、端午期间,省纪委省监委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,本次对发现的5个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予以通报曝光。

1.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组明察暗访发现:临沧市双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云顶筑巢庄园挂账消费11笔,共计27036元,2020年12月至今未支付结算。

2.省纪委省监委第八监督检查组明察暗访发现:昭通市大关县翠华镇人民政府,2021年3月先后5次(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1日、7日、11日、12日、18日)接待县畜牧局,产生餐费共计1236元,涉嫌违规同城接待。

3.迪庆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:2019年4月22日、5月22日,迪庆州维西县叶枝镇人民政府两次接待维西县水务局工作组就餐,分别支出餐费380元、595元,县水务局工作组人员未按规定向叶枝镇人民政府交纳就餐伙食费。

4.红河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:红河州金平县勐桥乡人民政府名下车牌号为云GDB710公务用车在2018年12月23日产生的一笔维修费用,以及2019年5月至12月期间产生的18笔车辆维修费用均在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报销,报销金额累计达31253.50元。

5.昭通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: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人民政府在2020年“三八节”时向单位女职工发放购物卡,每人100元,共计7200元。

加强作风建设、纠治“四风”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、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。如发现端午节期间“四风”问题,请拨打举报电话:12388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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